面對城市越來越嚴重的噪聲污染,必須建立完善的治理體系。
噪聲治理必須告別多頭管理。一方面應完善法律法規,明確噪聲污染的控制方法、鑒定手段、處罰辦法,以便相關部門嚴格執法;另一方面相關部門應建立統一協調的管理機制,加強環保、公安等部門的聯動執法。
要重視預防噪聲污染,對城市進行合理規劃布局,比如讓可能存在噪聲污染的場所盡可能遠離生活區。同時,應建立治噪信息公開制度。在學校、廣場、居民區等人口密集地區增設噪聲自動檢測裝置,將相關信息上傳網絡,有效保障公民權益。
建議將防噪納入城市規劃,建設必要的降噪設施。同時,發動各方,共同發力,讓社區、居委會等參與監督。
非燕環境北京噪聲治理專家認為,治理噪聲污染,還應提高違法成本。在行政處罰方面,不妨提高罰款金額。對于噪聲污染受害者,應適當減輕其舉證責任,并可提出固定金額的賠償或補償。譬如,凡是居住在產生噪聲污染工地周邊一定距離的居民,推定其已經受到侵害,無需證明自己因噪聲污染而患病,即可獲得固定金額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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